小型幼儿园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时间:2021-04-14 09:21:07 来源:未知
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8.4.1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 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
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施指南》第402页
【设计要点】
2《新建规》规定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或其中的部分场所。这些要求是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本设置范围,但不是全部。规范规定以外的建筑或场所仍需根据其实际火灾危险性、建筑的重要性和使用人员情况等因素,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来确定是否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13.2.1 除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的建筑或场所外,下列民用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 老年人照料设施,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儿童活动场所。
四《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版)
1.0.3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应符合表1.0.3-1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宜符合表1.0.3-2的规定。
五 结论
1 根据从严原则,不仅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小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也要设置。
2 现实应用中,鉴于小型幼儿园规模不大,可与主管部门协商,不设置或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